广东省“玉魂奖”玉雕艺术精品展组委会
粤雕组字[2015]第18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
暨玉雕艺术精品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年—2020年)》精神,以弘扬中华玉文化的伟大精神,促进广东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玉雕技艺交流提高,激励我省玉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彰显广东省玉雕艺术魅力,满足人民精神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宗旨,加快推进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全行业形成学技能、搞创新的良好氛围,决定2015年9月12日-22日在广州市荔湾区陈家祠道传统工艺美术中心举办第四届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暨玉雕艺术精品展,首届广东省玉石雕刻大师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地质局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中国社会艺术协会
(二)主办单位
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广东省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工会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
(四)协办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局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平洲珠宝玉器协会
江门市台山玉协会
广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四会市玉器产业管理办公室
四会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潮州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揭阳市玉器产业协会
揭阳市乔南珠宝玉石协会
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广绿玉分会
广州荔湾区华林玉器商会
肇庆市福州商会
揭阳市珠宝玉器商会
广东省雕刻艺术研究会
广州荔湾区金丝玉文化促进协会
广州市华林玉器街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荟圣珠宝行
《新石器》杂志社
广州轻工工艺美术企业板块
广州广印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市穗联企业发展公司
广州市厚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二、组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详见附件1。
三、评奖标准:
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评奖依据《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通则》(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092—2012)。
“天工奖”入围作品初评,按“天工奖”评奖标准进行。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指派专家在“玉魂奖”评选的基础上现场选定。
四、评选程序:
1、征集作品( 7月开始报名,递交文字和图片资料)。
2、作品初评(8月15日-25日)。
3、发送作品入围通知(8月30日前)。
4、入围作品广州展出。
5、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作品终审(展出期间)。
6、中国玉石雕刻作品“天工奖”入围作品选定(展出期间)。
7、举行“玉魂奖”颁奖仪式。
8、出版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典藏集。
五、参赛作品条件:
1、近年来完工的,未参加过国家级评比的完整作品,作品材质应为天然玉石。
2、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创作署名权无争议。
3、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
4、作品材质、体量、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广东文化特征,体现中国当代玉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5、同意评审组织单位对作品进行展出、拍照、宣传、出版,并享有著作权。
六、省玉雕大师作品展:
本届“玉魂奖”设立广东省玉雕大师作品展厅。每位大师可送3—5件作品在“玉雕大师作品展厅”摆展。参展作品不参加评奖。
参评作品要按照规定申报材料。
七、申报及初评:
1、申报人可以直接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申报,也可以
在当地宝玉石协(商)会申报。申报工作在8月25日前截止。
2、每人申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件,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申报表纸质材料三份(含创
作人员承诺),电子材料一份。
(2)申报作品7吋以上光面彩色照片(不要塑封)三张,彩
色照片为使用数码相机(非手机)高像素拍摄的电子版照片。
(3)作品寓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作品名称、文化寓意、创作周期等)。
3、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八、奖项设立:
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分别设置:
1、作品综合奖。作品在设计、工艺、创意等方面均为优秀者,分别颁发金奖、银奖、铜奖。
2、作品单项奖。作品在设计、工艺、创意等某方面有突出特色者,分别颁发最佳创意奖、最佳工艺奖。
3、组织奖。对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颁发最佳组织奖。
九、终审办法:
“玉魂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的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终评,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9位专家。
十、评审监察:
由主办、承办、支持单位和有关部门各派人组成7人评审监察组,对评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评审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十一、奖励办法:
1、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由组委会向获奖作品颁发证书或奖品。
2、由主办单位将获奖作品编辑出版典藏图册,向社会宣传、推荐作品,引导收藏,宏扬广东玉雕文化。
十二、“天工奖”入围作品初评:
根据省宝协与中宝协签订的协议,由双方共同负责广东地区“天工奖”入围作品评选工作。入围作品由中宝协指定初评评委按照“天工奖”的评选标准,在“玉魂奖”获奖作品中进行选拔,不与其他评选活动相关联。
十三、送展、展出地点和撤展时间:
1、送展时间:9月 8 日—10日
2、送展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陈家祠道传统工艺美术中心二楼[附交通图]。
3、评奖时间:9月11日。
4、展出时间:9月12-22日(11天)。
5、撤展时间:9月25日前。
十四、开幕式和颁奖:
1、9月12日上午10:00时在荔湾区陈家祠道传统工艺美术中心门口举行开幕式。
2、9月22日下午3时在荔湾区陈家祠道传统工艺美术中心门口举行闭幕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五、收费:
所有参评作品收取评审费。大件每件300元;小件每件200元。
十六、作品销售、拍卖、出版专辑:
本次活动展期间,将组织销售,请在申报表中注明价格。作品展出结束后,拟组织获奖作品拍卖和出版专辑,同意参加拍卖和出版专辑者,也请在报名表中确认。
十七、联系方式:
1、第四届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暨玉雕艺术精品展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广州市荔湾区陈家祠道传统工艺美术中心二楼。
联系人:那广平 联系电话:020-37654325 13503068917。
2、作品申报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
孟志强 电话:37654355、15918702874
邮箱:20136074@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9号地质资料楼六楼。
邮 编:510080
附件1:第四届广东省“玉魂奖”组委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2:第四届广东省“玉魂奖”玉雕作品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玉雕大师作品展报名表。
附件4:第四届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参赛作品一览表。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举办 第四届 广东省 “玉魂奖” 通知
送: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地质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中国社会艺术协会
发: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组委会各位领导、成员。
第四届广东省“玉魂奖”组委会办公室 (共印200份)